2018年11月30日上午,全國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總結暨全面推進工作會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和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劉士余出席并講話。周強強調,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意義重大,人民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履行司法職責,充分發揮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作用,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為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證券期貨糾紛、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于2016年5月開始在全國部分地區聯合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隨著試點工作不斷深入,目前已初步形成覆蓋資本市場各業務領域、各省市的多層次、多元化調解網絡。在今天的會議上,第三方評估機構代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范愉宣讀了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第三方評估報告。報告對試點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認為已具備將試點轉為全面推進的基礎和條件。
周強在講話中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國證券市場法治化進程中,人民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40多部相關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確保證券期貨案件法律適用標準的統一。各級法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合法經營權利。今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對完善我國金融審判體系、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將產生深遠影響。
周強強調,要深刻認識和把握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是維護投資者信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兩年多來的試點實踐充分表明,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成效明顯,前景廣闊。
周強要求,各級法院要準確把握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促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確保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貫徹落實。要樹立適應新時代要求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理念,充分發揮司法的引導、推動和保障作用,不斷完善訴調對接機制,讓更多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要按照《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各項具體工作。要切實發揮多元化解機制作用,把證券期貨試點調解組織及調解員引入訴訟服務中心,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務。要進一步加強多元化解機制的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典型案例指導作用,促進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推動機制在實踐中不斷健全完善。
周強強調,要堅持改革創新,推進證券案件審判工作不斷實現新發展。要尊重市場規律,立足我國國情,積極探索創新證券訴訟機制,引入更多專業力量參與案件審理,不斷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要加強宣傳引導,增進社會對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了解和信任,引導當事人在自愿選擇基礎上主動運用行業調解平臺,實現糾紛的及時、高效化解。要優化資源配置,加強業務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過硬、專業水平優良的證券案件審判隊伍,為證券審判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劉士余在講話中指出,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是法院系統和證監會系統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要實踐,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政治優勢、社會主義法治優勢和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優勢,是我們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的具體行動,是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民心工程。證監會系統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緊緊圍繞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目標,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擴大開放,完善基礎性制度,激發市場活力,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劉士余強調,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證監會系統各級黨委,尤其是黨委書記要從全面建設法治國家、法治社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來認識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完善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的制度體系,暢通中小投資者訴求表達和權利救濟的法律渠道,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落到實處。二是切實提高法律素養。要加強法律知識學習,遇到實際問題要及時主動向法官和律師請教,聯系旁聽相關證券期貨糾紛案件的庭審,在實踐中積累相應的經驗,養成良好的法律思維,提高依法調解的工作本領。在調解實踐中,要同時注重引導投資者增強法律意識,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最大限度的化解在調解范圍內。三是強化服務意識。在調解工作中,要認真學習領會“楓橋經驗”,堅持調解公益服務定位,發揮好就近調解、及時調解的優勢,建立健全靈活、高效、親民、便民的糾紛化解機制。恪守為民之責,沉下身子、邁開步子、撲到一線,務求調解工作接地氣、求實效。證監會系統各單位黨委和黨委書記要把這項工作納入黨委的主體責任和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抓,親自到一線調解,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會上,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宣布了“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宣讀《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證監局、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關負責同志在會上作交流發言。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證監會系統單位代表、第三方評估機構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會場參加會議。各高級人民法院,試點中級、基層人民法院的主要負責同志,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證券期貨糾紛試點調解組織等主要負責同志以及部分證券經營機構代表在各視頻分會場參加會議。
文章來源于中國證監會官網: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811/t20181130_347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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